本片是文德斯“公路电影三部曲”之一,在1975年荣获德国电影奖多个大奖(最佳导演、剧本、男女演员、摄影、剪辑及音乐等)。
立志成为作家的年轻人Wilhelm(Rüdiger Vogler)为了摆脱笼罩他的深深的虚无,听从母亲的话踏上旅程,以期找寻到写作灵感。六天的旅行里,他先后结识经过战争洗礼的老人、沉静恬美的“魔术”女孩Mignon(Nastassja Kinski)、漂亮女演员Therese Farner(Hanna Schygulla)、写诗的忧伤胖子等人,并与他们生出短暂友谊、爱情,然而莫名的忧伤和不安仍是紧紧将他跟随,以致走到每个关口时,他都给出错误的选择。
还有个每次突然天神下凡又像柯南一样思考的律师。
还是爽文模式,有效,但看多了也觉得无趣,虽然是真实事件……
能把真实历史事件搬上银幕的地方都是先进的,印度人权律师和底层人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警察对低种姓冤假错案的社会问题,改变法律,这点就足够了。
真人真事哎,人家印度有人权律师哎,人家人权律师能办几万个案子哎,人家人权律师办的案子梦拍成电影哎,人家电影拍出来还能过审、还能在海外播出哎!人家法院系统还真的能监督国家暴力机关哎!人家警察系统里还有独具良心的自上而下的独立调查机制哎!而且真的能保证独立哎!人家印度这个司法体系也太work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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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没发觉这部片的时长哎!人类对故事的接受度永无止境
平实。有什么能凌驾于司法之上呢?
印度人社会发展程度前现代,但文化跟随还是挺敏感,学会和美国人一样拍政治正确电影了。
无论是什么时代 无论是什么统治制度 如果大多数人民都到了穷尽一切办法都难以活下去的地步 那便是天翻地覆 江山改易 所以 为什么一定要走到这一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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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朝没有审查制度,一定能拍出来比印度更深刻的案例,让人们恢复对司法体系的信息
看误杀的时候就疑惑 印度是不是没有广电总局
比较套路的印度电影,教育意义大于电影艺术。最大的亮点是几位男性受害者的表演,刑讯那一段绝了。
虽然脸谱化严重,但谁又能拒绝以一己之力对抗强权的爱装逼正义大侠呢?(个人能当英雄,主要还是因为能找到强权的上一级来制约,不然很有可能连只是立个案都没机会)适合杀时间,能杀快三个小时…当律师指名找本赞同私刑的警长开始查案才开始真正好看起来
在上级冠冕堂皇要他同流遮羞时他说:
“我们被打只是疼痛一时,认罪却要成为一辈子的小偷。”歧视深藏在每个人心中,当这些人有了权力,暴力只是如期而至。
重要的不是你有什么才能,多大的才能 而是你用你的才能用于何处
完全没发觉这部片的时长哎!人类对故事的接受度永无止境
好可怕的国家我艹….比《辩护人》更加触目惊心
就……幸好它是以爽片的形式拍的。难以相信现代社会还有因为相信某个人群是神身上的泥灰所以低等恶劣的国家,也难以相信这样的国家可以拍这种电影。不过距离电影里故事的发生过去这么多年了,事情好像也并没什么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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