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分为4个种姓,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前面3种是征服者雅利安族,他们肤色白,主要从事脑力劳动,是统治阶级,像影片中的高等法官、高级警察、政府律师,级别越高往往肤色越白。而最后一种是印度原住民、被统治者,肤色普遍较黑,他们主要从事体力劳动,为前面3个种族服务。还有20%的人是贱民,属于不可接触者,像拉贾坎努就是来自于伊鲁拉人部落,他们原来都是印度南方的原住民,肤色最黑,他们是社会最底层,被印度所有的种姓欺负。印度宪法之父比姆拉奥就是贱民,他终身反抗种姓制度,但有人扮演甘地、尼赫鲁,就是没有扮演他的。警察们为了结案,就故意抓无辜的贱民顶罪,钱德鲁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他无法推翻印度社会根深蒂固的种姓歧视。
至少在电影方面我们没有资格嘲讽印度。如果还有人说:他们能拍又怎么样,拍了还是一样的情况。那我只能觉得可悲,因为不能拍的人在嘲笑可以拍的人。
印度虽然是个槽点满满的国家,但印度的电影人敢于直视他们社会中的污点和弊病,敢于通过影视化来引起社会重视,这一点我们任重而道远。片子的情节设定以及律师的抽丝剥茧都非常精密,法庭戏也比较精彩。只不过本片导演没有《辩护人》的导演宋宇硕那么圆熟的技巧。其实这两部片子有许多相通之处。
印度再任由这些毫无社会责任心爱国主义精神的电影人将印度社会片面的黑暗面放大展露给国际上以图讨好西方社会拿奖,那他们的国际地位、经济发展、GDP是好不了了滑稽。。还有就是感觉印度教是真的牛逼,就这样绝大多数低种姓非人的地狱生活还能忍耐到那个程度。。
“尊重一个人的才能取决于他们使用它的目的”
妻子一次次不畏强权,被部落首领威胁,警察威胁,更高地位的人威胁,数次以为她,一个失去丈夫,怀孕带着女儿的农村妇女即将对命运妥协,拿着协商的钱,过下半生时,她都选择挺起胸脯站起来,与其说是律师伸张正义,不如说是颠覆低种族人的一种反抗。
社会现实向的叙述性电影。滥用的国家权利,腐败的公职人员,以及以及命如蝼蚁的平民。即使如蝼蚁,也努力需求生存的美好,和尚存的那道正义的微光。如果不那么冗余的话,可能会更好一些。
人性的公平和法律的公平是世界的希望!影片用力还是有点猛,和辩护人还有很大差距。敢于揭露黑暗的影片,以后也许只是奢望了。
全片印象最深,其实不是结局,而是妻子那一句『生命是最重要的,即使是那些警察中了蛇毒,我也会救他们』
我是快进看的,故事确实很针砭时弊了,但是情节推进太慢,时长太长,实在很难坚持看下来
有被印度的近代史震撼到,人权是一条漫长的道路。
电影里的整个警察系统都烂在根里里,黑漆漆的,官官相护,从高层到警察的一线人员都已经没有心了,只能说印度真敢拍啊。
天啊!!!怎么过审的!!!中国电影别学好莱坞,别搬韩国了!!!赶紧学学印度吧!!!
种姓歧视,以权谋私,知法犯法。电影的意义大于电影本身,正义值得歌颂。万岁钱德鲁!万岁比姆!
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希望人类世界越来越好。
这句响亮的口号喊出了印度历史上第五种姓的变革。
如果看到不公就去斗争,斗争是光荣的。知易行难,每一个只是看电影的人都该反思,如果是自己遇到此类事件是否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帮助受害者,而不考虑一分钱的回报。
音乐铛铛铛的往观众脸上砸,其实是降低电影现实主义力度的。
印度分为4个种姓,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前面3种是征服者雅利安族,他们肤色白,主要从事脑力劳动,是统治阶级,像影片中的高等法官、高级警察、政府律师,级别越高往往肤色越白。而最后一种是印度原住民、被统治者,肤色普遍较黑,他们主要从事体力劳动,为前面3个种族服务。还有20%的人是贱民,属于不可接触者,像拉贾坎努就是来自于伊鲁拉人部落,他们原来都是印度南方的原住民,肤色最黑,他们是社会最底层,被印度所有的种姓欺负。印度宪法之父比姆拉奥就是贱民,他终身反抗种姓制度,但有人扮演甘地、尼赫鲁,就是没有扮演他的。警察们为了结案,就故意抓无辜的贱民顶罪,钱德鲁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他无法推翻印度社会根深蒂固的种姓歧视。
我们惊叹电影真敢拍的时候,现实却比电影残酷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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