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德里斯(Dries Van Hegen 饰)某天受到三个男人的邀请,要他当乐队的鼓手。科恩(Norman Baert 饰)、詹(Gunter Lamoot 饰)、伊万(Sam Louwyck 饰)各有身体的缺陷组队困难,且想借助德里斯的名气。科恩精神狂躁,长期幻想自己倒立在天花板上;詹是个同性恋,他右手残疾,因其在年少一次自慰时被母亲惊吓过度导致不能弯曲,父亲瘫痪在床;伊万的听力十分糟糕,他有个放荡的妻子和一个小女儿。德里斯决定加入乐队,并为乐队取名为“女权主义者”。乐队随即开始在詹的家中进行排练,不久科恩强行和詹的母亲发生了关系。德里斯找到绰号为“大阴茎”的男人,通过他乐队有了参加摇滚音乐比赛的机会。乐队在比赛中得到了第一名,而后詹决定让其情人吉米当鼓手,德里斯愤然离去……
近期处于对加菲的少年感重新上头的时期 看什么都不重要...
吉屋出租是我最最喜欢的音乐剧之一,很高兴它的作者终于拥有了一部传记片,他确实是个了不起的作者,很可惜他没有机会写出更多的剧作,也不会知道他的作品带给观众的欢乐和感动了。这部传记片与其说是让观众更了解吉屋出租的作者乔纳森拉森,倒不如说是让观众有机会听到他除了吉屋出租以外创作的其他优秀的歌曲,走得太早了,真是天妒英才啊……
三星半。剧作的部分不错,是我喜欢的一种结构,也是我去年琢磨最多的一种写法,依赖于形式感,这个剧本更显得完美,细节的衔接很好,这样显得剪辑也很自然。尽管最主要的内容感觉还是歌舞片类型老生常谈的内容,但确实做到了一种成熟的处女作扎实和轻盈兼具的气质。加菲的表演没有能够走出以前遗留下来的影子,舞台上的部分仍然和《天使在美国》那套戏一样,不过歌舞的部分他的肢体还是很好看的。
艺术的职业道路太难走了,经常需要在追求艺术和追求面包的路上反复纠正,才华不仅重要,还需要制作出符合大众口味的商品,好不容易做出来有可能命都快没了!生命有限,才华耗尽,创造的激情不能磨灭~
挺好的,但就不时插入的舞台剧好令人出戏,特别是男女主角吵架的时候插的那段,男主角和女演员的那个表演特别滑稽,使得吵架都失去了戏剧张力。另外看到有人说歌比拉拉蓝好听是认真的吗。
拥有非常饱满的情绪,但是音乐剧电影,,,,,以后还是绕道走。
知道乔奈森必然会选择继续写下去的苏珊在生日那晚赶来送上他30岁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新的乐谱本—她一早知道他的选择。《恐惧还是爱?》30对给了乔纳森恐惧,苏珊给了他爱。
将歌舞成功嵌进了情节里,而不仅仅是停留在了简单的插入,人物情绪的展现更是非常丰满,充分把舞台的效果发挥出来,加菲的表演抓住了人物对梦想的坚持和对舞台的奉献,情绪的表达很到位,唱功也真的好。(8/10)
其实不是很喜欢加菲,说不上来的感觉,不算喜欢,也不讨厌。看了乔纳森的照片,两个的相貌,还是有许多相像之处的。
艺术门类大融合的流媒体年代,更能看出各门艺术类型独立存在的意义。某种跨界的“壁”,不是调试视听语言、精简叙事节奏就能轻松突破的——更何况,如这般自信的“创作者”所钟爱的,就是用所谓原汁原味的懒惰挑战双边的水准。
这种毒鸡汤真的没必要,不是没有有梦想的人都是乔纳森,在经过走火入魔之后就能成功,电影更恶心的一点是只展现了乔纳森成功前遭受的苦难,而他之所以能成功的原因却一笔带过。加菲快40了,饰演一个30岁的角色也实在违和。全程几乎都看不下去...
漂亮的游泳池 source of inspiration!
"you start writing the next one, and after you finish that one, you start on the next, and on and on, that's what it is to be a writer."
而加菲所有关于内心戏的舞台独白段落,像是在突破第四面墙与观众对话,却让整个片更像舞台剧,也让它比看上去更适合剧院而不是做成电影。
"Keep writing, and meanwhile, be proud"
加菲总是让我想到Angels in America 虽然musical可能真的不是我的genre 但还是很感人很燃
完全没有认出来venessa,想想歌舞青春都是高中时候看的了。非常纽约的musical电影,故事比较平淡但是感觉演员唱跳都很好,就是歌曲都没那么好听
没想到人物弧光落在了白人男性觉醒,然后开始尊重女性和LGBT权利。就这点屁事从13年《为奴十二年》到现在了还在拍。
年近30艺术家面临事业友情爱情三重考验 歌好听 演的也好
没想到人物弧光落在了白人男性觉醒,然后开始尊重女性和LGBT权利。就这点屁事从13年《为奴十二年》到现在了还在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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