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太戳了,29岁还在等待机会的剧作家,到底该怎么坚持下去。这里头的歌我都挺喜欢的,日常小灵感捕捉而成的小歌很多,加菲演和唱都相当努力,久违的baby V一开口我就仿佛回到那个夏天。LMM第一次当导演,感觉那种死线逼近的感觉做紧凑一点会更好。
音乐剧电影最关键的是歌要好听,然而这部没有。加菲怎么有一点点像脸叔了!
切入点非常的精妙,同时并行了爱情友情热情,并讲述了一个我们自以为了解的音乐人背后的故事。林大大对音乐剧的热爱通过屏幕都能感受得到,演员们的投入让你甚至感受不到一丝的违和。这是透过大屏幕最棒的诠释
喜欢迈克那条线
作为路人粉觉得无功无过,作为音乐电影应该在镜头、艺术设计上多加功夫,电影明显更像一部舞台剧,倒是加菲的表演提升了一个档次。
这部电影没有全然采用那一套常规的“有志者事竟成”理论,相反,它指出了一个艺术家想要被认同是异常艰难的,他需要付出巨大代价,付出时间、金钱、爱情,最后还可能输给命运。电影对梦想的质问也充满哲学寓意:究竟是因为热爱,还是惧怕?我想这是一种习惯,更是一种不甘。“梦想”与“自由”听起来都是遥不可及的概念,但是你努力的每一天,可能都是走向成功日的倒数。
其实不是很喜欢加菲,说不上来的感觉,不算喜欢,也不讨厌。看了乔纳森的照片,两个的相貌,还是有许多相像之处的。
加菲真的有才,从战争片硬汉到穿梭市井的超英,再到为梦想的癫狂音乐剧作者都能驾驭。重重叠叠的阿卡贝拉加适时切入的其他乐器真的很爽。“剧作家就是要一部接着一部写作品,希望能有所回应。继续创作吧,孩子,写你熟悉的东西。”
乔纳森的经历让人心碎。八年时间潜心创作,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但他从没放弃过梦想,拼尽全力地燃烧自己,只为了触碰心中的那道光。最终,凝结了他一生心血的《吉屋出租》成了百老汇史上最著名的音乐剧之一。然而,就在这部剧首演前一个月,上帝无情地带走了他,他才36岁都不到啊……
他英年早逝,并且他成功了,不然还是“往长远看”好一些吧,毕竟这种在做好年华绽放出最灿烂烟花的人,只属于那几百万分之一
对加菲刮目相看,他竟然把JL演活了,让我看到一个苦苦挣扎的天才的喜怒哀乐。Larson到死都没有看到自己的大作搬上百老汇的舞台,但是他的Rent改写了百老汇音乐剧的历史,也是当年我大学时期一群志同道合好友的精神激励。Lin-Manuel复原了当年Larson表演Tick Tick Boom的场景,表演与现实交织,以一种现代音乐剧电影不浮夸的风格将大时代与小人生的冲撞表现得不动声色。我不是一个会被情怀拐骗的观众,这绝对是一部可以成为经典的音乐剧电影。
林-曼努尔·米兰达的过人之处在于,他能以完全电影化的手段去拍摄他挚爱的音乐剧领域,视听技巧和情感表达都完全不像一位新电影导演,很是纯熟。而叙事中对90年代同性群体和艾滋病恐慌的处理,看似蜻蜓点水,却有着发自心底的关注与重视。当然,剧本编排若能更脱离学院派,更放飞自我,一定会更好。安德鲁·加菲尔德、罗宾·德·齐泽斯的表演完成度不俗。
又是那种把后台故事搬上前台的歌舞片,有剧情起伏有人物成长弧光,爱情友情一应俱全,就是没说清楚作者的创作困境和突破到底是为了啥,可说是有形无神。全片的歌除了关键性的那一首之外基本都没法听。
“我该怎么做?” “开始写下一部。” A love letter to theater and all the dreamers. 眼泪止不住。
和Whiplash之间差100个La La Land
没想到人物弧光落在了白人男性觉醒,然后开始尊重女性和LGBT权利。就这点屁事从13年《为奴十二年》到现在了还在拍。
用音乐具象化展现创作者的生活和想法,妙啊。音乐很好听,原型乔纳森的故事太动人了,在快餐店打工维持生活,创作出了音乐剧《吉屋出租》,却在这部作品在百老汇首演前去世,这部作品红了几十年,但乔纳森没有亲眼看到这一切。
银幕和舞台的玩法很难兼容,还是放回舞台上吧……
因为对主人公和他的音乐剧都不了解,前面看起来还是有的不知所云,到影片后半段才渐入佳境,里面的歌曲是真好听。
7.5/10,原来是传记电影。tick,tick持续催促的感觉是一直在的,也喜欢以无数的问号作为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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