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什么可取之处,倒是觉得多南在片里莫名有种收敛的性感。
Kenneth Branagh的童年,写给故乡Belfast的一封情书。影像和叙事会让我想到《罗马》,都是怀念的故事啊!
提名剧本奖个人无法认同,台词镜头都很好,但是剧情有点工业化了。离乡的挣扎,一个没出过国的东北人共情了。8.2分
有亲人不一定有亲情,同理,出生地也不是都能成为打心眼里深爱的故乡——只有深爱故乡的人才能拍出这样的电影来
总体来说电影很一般,黑白电影这种怀旧的形式因为色彩其实看起来还是挺闷的,场景因为灰色调的原因很多内容会被忽视从而显得简单。离开故乡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或者本地无法生存需要逃避,或者他乡有更好的远大前途,但是家乡总有让人留念的地方和记忆。电影是一个北爱尔兰的城市,对于这个地区我们确实了解的不多,女主角犹豫不肯离开时说熟悉这里所有的街道,这里所有人都认识他们及孩子等等,虽然街道正在因为宗教信仰发生巷战乱哄哄,但是她还是对于离开熟悉的家人和习惯去闯荡外面的世界内心是不安的。很多移民前的心态似乎都是如此的,当一个人足够自信强大时,就像里面的男主角,他会勇往直前。孩子,总会是又可爱幼稚又很容易盲从的,时常让人哭笑不得,小小年纪对于喜欢的女孩行动很努力就很赞,小男子汉的感觉,大概是电影里最有意思的亮点
导演功力不够,以孩童视角看战争、动乱对生活的影响,成功的影片很多,这部的情绪传达以及童心和现实的对抗融合做得很一般了。拍成黑白的用意过于私人。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救命!不是黑白+社区生活+小男孩+年代暴乱就是《罗马》!这可能是个骡子!
彩色到黑白的过度很好;开头展现冲突时环绕升格后一声爆炸进入现实。
给五星有点过了,整体显得匠气了些,但无疑是个可爱又真诚的片子。朱迪·丹奇演得实在太好。乡愁真的是太容易击中人了。
就像这个孩子的梦,所有的美化都加了童年记忆的滤镜。不过,这么可爱的宝贝,还是可以看看的。
That wee girl can be a practicing Hindu or a Southern Baptist or a vegetarian antichrist, but if she's kind and she's fair and you two respect each other, she and her people are welcome in our house any day of the week.
小男主角可爱又幽默,染上黑白色也不能和罗马相比,太过匠气
影片在俄乌开战后看,似乎更应景了点,没人喜欢战争,人人喜欢家园,试问要不是连命都保不住了,谁会离开亲爱的故乡的呢?影片在片尾闪过唯一的全彩色画幅是呈现了当代的贝尔法斯特,而整个电影几乎都是六十年代黑白的过去,但更有质感也更加有趣。你可以把他看作爱尔兰的阿莫多瓦和贾樟柯,他们都在电影里为自己的故乡正名。惊讶的是本片居然没有入围最佳摄影和最佳配乐,离谱!
非常独特的视角。大时代下个人细微的感情和牵挂,反倒深深的打动我
第一场拍街头的戏份就败好感,滥用镜头和剪辑的结果就是乱战只剩下「乱」。从中看不到任何作为导演存在的有效调度,走位混乱到捕捉不到任何镜头语言的美感。所以选择制成黑白电影同样也是这类问题。意义何在?纯粹为了所谓的追忆而凹出故作高级的质感?还有,请放过《罗马》。
Go. Go now. Don't look back. I love you, son.
能润就不错了,还纠结那么多有的没的,好凡尔赛哦
Jojo Rabbit➕罗马,但只学到了前者的匠气和粉饰太平,拍不来后者的格调和感染力
导演功力不够,以孩童视角看战争、动乱对生活的影响,成功的影片很多,这部的情绪传达以及童心和现实的对抗融合做得很一般了。拍成黑白的用意过于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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