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疑推理迷的戏精少女杜若菲,意外掉进井盖,醒来后发现自己竟成了古代刑部侍郎荀长皓的续弦夫人,而这个荀长皓还竟然是她最近正读的一本探案小说的男主角。眼前这个荀长皓完全不懂女人心思,呼之欲出的直男气将杜若菲的好感降至冰点。杜若菲听信算命先生所言,打定主意尽快帮荀长皓找到真心人,从梦中醒来。一次意外让杜若菲发现了荀长皓竟是侠盗夜下臣。杜若菲运用自己的现代专业知识,帮助荀长皓查出了大哥死因的真相。在此过程中,两人携手冲破重重阻碍,最终收获了爱情。
自然景观构成的情境生成机制是本片一切秘密的源头,虚焦镜头下的镜头切换不再明确而聚合为浓重却机械的情绪肌体,而当音乐响起,被自然景观共情驱动的精确蒙太奇开始暴露出并不高明的情绪引导倾向。人物状态/局部动作在机位视角下得以迅速丰富视觉,除此外的镜头运作逻辑几乎是完全透明且低下的,手持镜头的运动方向完全出于基本认知,并无真正创造美学价值的影像。文本结构的极简并不是情节空洞的真正原因,其带来的情感力量完全是写作层面不自觉触发的。公路片架构的情节堆叠(非演进)仅为表意的前进,而情感/情境却是一直凝滞不前的,真正让电影前进的无非是将模糊情感渗透至具体段落的机械系统。
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
配乐毁了Frances McDormand的表演,空镜很像国家地理,这部片子真的走入那些游牧者的心了吗?
气氛镜头和音乐的堆砌没有很有效地展示人物的内心世界。前半段描绘美国nomad people的生活处境,后半段表现女主尝试却无法与世界重新产生连接的孤独。结尾把流浪归因为一段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关系是否可信?(这样的关系必然存在,但是否在影片里得到足够扎实的刻画?)
我愿看遍世间所有江河湖海,冬秋春夏。任何人都可以选择任何一种生活方式,生命感受。亚马逊工厂流水线上是生存;行车万里、旷野篝火、分享诗歌、夜晚望星空的是生命,一种生命状态。走进群山荒原,近看绿色雪山,触摸秋叶雨水,“当你欢笑着舞蹈着且真正活着,记得我说过的话,并想起我。”温和的毫无保留的走进心里,不回避不排斥孤独,它也是生命一部分;拥抱旅人亲吻家人,他们值得被惦记被牵挂。“我从不说永别,我都是说路上再见。”无所谓自由选择,被迫上路,还是houseless,谁又能多强过谁,路上再见吧旅人。(配乐迷人)
路上就是方向,有方向就有动力,为什么所有人看起来都如此笃定?
一切优美形象不免褪色
那些真实的人物在镜头下述说自己的经历,这时候的主角特别像一个聆听的记者,而那些路上遇到的对象像一个个受访者,怎么讲呢,这种处理也不是说好与坏,总觉得略刻意。see you down the road.
配乐太拉垮了。私以为最后一个镜头如果不要那辆车会更好。剪辑真棒,有得学。
是部适合放假时安静去看的片子 有的人是Houseless被迫上路 有的人是厌倦城市而叛逆地远行 有的人在沿途寻找生命的意义 有的人看遍世间无常向死而生 很难说好坏 但这都是生活。集会时莎士比亚的诗 “狂风将五月的蓓蕾凋残 夏日的勾留何其短暂 休恋那丽日当空 转眼会云雾迷蒙 休叹那百花飘零 摧折于无常的天命 唯有你永恒的夏日常新 你的美貌亦毫发无损 死神也无缘将你幽禁 只要世间仍有人吟诵我的诗篇 这诗就将不朽 永葆你的芳颜” 在路上的人 唯有从生活中提炼些浪漫 才能抵抗沿途的寂寥
慢慢的成纪录片式的展开美国中西部的普通人故事。我也是从一个矿业小镇出来的,如今很久没有回去了。
这一场旅途是如何开始的?或许是离群索居的独特,也或许是心里放不下的一个人。只是不想停下来,诗意吗,孤独吗,快乐吗,幸福吗?
EP.1-7 《无限列车》
人们选择生活方式,不应该是选择轻松或者辛苦,不是选择有家可归或者流浪,也不是选择陪伴或者孤独,如果只是这样选择,那未免太过简单,那不叫选择,而是顺应世俗去生活。关于本片我想说的仅此。
走过荒野,一个人独庆新年。
如同读一首行吟诗。
这是部很神奇的电影,第一次看到导演把公路电影拍得这样生活化。整部电影都是切碎的似乎毫无关联的情节,那么碎碎叨,每一个画面却都能牵扯出一个社会议题。科恩嫂的表演真的做到了“不像在演戏”的演技。它像极了纪录片,却没有纪录片的严谨和纯粹,它是一部公路片,却又停留在开车流浪的人的无依之地。整部片子运镜很赞。给三颗星是因为我认真看了两遍,发现自己是个社会主义特色下的中国人,我没法感同身受里面所有的社会问题,在中国,一个可以开房车到处流浪的中年女性,我们会称她为有钱任性的富婆。这就是不同制度国情下观众观影的感受。我想,赵婷已经真正融入到美国社会了,虽然她是中国人,但她只有来到美国,才能真正做她想做的电影。相信这部电影今年有望冲奥斯卡!因为拜登新政府下的美国人需要此类电影。
这是不是首部关注这类不得不上路的边缘人的电影?
看到中间突然明白了,赵婷对大众关注的主题,例如中西部的衰落、资本化的工业、愈来愈分化的贫富差距等避之不谈,是因为这本就是一部很直白的情绪电影,可能同样经历了一地鸡毛般的生活,对弗恩这种选择逃避社交的孤独感尤为感同身受,即便她说过上路是为了铭记死去的丈夫,可行为本身就是在逃避,跟海边的曼彻斯特那种自我惩罚不同,弗恩一边在路上一边享受着自我感动,Dave的儿子说了解一个城市最好的办法就是匿名戒酒会,弗恩的所作不也是一场无止境的互助会吗
3.5 吾心安处便是家,若是千疮百孔的心灵呢,便成了无依之人。她路过一段段的人生,所有的情绪都若即若离,无法融入。从漫无目的的孤身上路,到轻装上阵的再次出发,也许完成了自我和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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