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204分钟长的电影,绝对需要磅礴浩大的题材。在这点上,意大利导演马利欧·迈图纳的《我们相信》是做到了。三个年少的伙伴受19世纪20年代法国大革命的影响,决定献身于争取民主的革命事业。电影中以三个伙伴在三个不同时间段中发生的纠葛和经历作为主线,同时以小见大地展示了意大利王国的建国史。在这个过程中,三位好友由于个性和家庭背景不同,经历了各种曲折和恩怨,其中还有因为对革命事业的不同理解而手足残杀。这个磅礴的题材在老导演马利欧·迈图纳的操控下,画面气势恢弘,场景惊心动魄,但事实上它更适合被剪辑成一部电视连续剧,这样的话人物形象应该更为丰满和生动。
桥段拼凑、卖惨煽情、口号式的民粹主义,加上多次毫无逻辑的强行反转,请问导演观众都是傻子吗?我不否认肖央的演技,更尊重每个父母为孩子所做的牺牲,但是编剧能不能稍微有点智商?绑架案发这么长时间了,市长居然还在楼上手术室?秘书长一会把孩子骗到手术室,一会把卫生局长推下楼,一会又现场指挥警察破案,他是会飞吗?还有内幕调查就更是脑残,数年肮脏的权钱交易记录就在一台没有密码的办公电脑里,女记者进入办公室和闯入绑架现场一样easy且有型……看到这里,我把最后一点对角色的同情心都消耗完了。
一个系列电影两部分别改编自两部不相干的片子 有多离谱不用说了吧 买版权改编多省事啊 还做啥原创故事呀;看后补评,滥俗剧情,套路满满,陈思诚真是太懂怎样迎合观众了,泰国架空背景,讽刺社会现实隔靴搔痒,还有大段的煽情戏,缺乏诚意。
3.5 没看过《误杀》,所以这回看真的惊呆了:卧槽,还有这种操作?!?!把故事架设在泰国,真的是非常聪明、一举两得的办法,既能规避审查风险,又能走出国门、见到整个华人群体。真的,这才是我们的工业应该输出的东西。但前提又在于,它理应是原创,不然也无非就是面对一下自己观众,制造一个泛华的假象,而这也是这个系列最大的矛盾点。
架空在一个泰国城市,讽刺当局。论讽刺政府官员,还是韩国最牛逼。可以一看,肖央现在演戏真的很棒。
“有时候,死亡也是一种胜利。”写出这样的台词,我真不知道该不该谢谢电影的编剧。什么样的国家,什么样的政权控制下的民众能说出这样卑微的话。用死亡去换取胜利,用一代又一代的人心脏去供给一群人、一群家族、一个阶层的生命?哪里发生这样的故事?是虚构的新曼,是遥远的泰国。
既然新的故事,就别用误杀2这个名字了吧,感觉到了欺骗。节奏太拖沓,剧情散漫
我觉得没有那么差,剧本确实有点水,情节有比较扯的地方,他们的普通话都让人捉急,很怕达华哥突然冒出一句粤语脏话,还好没有。这个故事呈现出来吧也没有那么差,不至于坐牢,但是煽情部分确实是有点硬。最后还是要再次吐槽,和误杀有什么联系呢?谁误了,误谁了。既然是翻拍另一个电影,自己再起一个名字不是更好。蹭这个热度得不偿失了吧。我可以给6分,然后多加1分给肖央。
韩国电影总是噱头很足,立意很新,但内容却达不到
逻辑不够煽情来凑……也只有换一片土壤市民才敢高呼市长下台
摸着良心问问这部电影不值得五星吗?这么低的评分,是讲到韭菜们的痛楚了吗?
把“误杀”做成一个翻拍IP诗选我也是没想到,也说不清楚是反讽还是自嘲了。相较原版《John Q》侧重的制度涉及,这个改编着重的却是原版原本弱化的阶级矛盾,它开场的车祸对原版观众来说则是一场诡叙。最后它实际上是将John Q的另一个可能性的结局拿来写了,顺便来点了一下这个“误杀”的命题,老实说,居然节奏、照应细节、完成度整合的相当好,特别是在前面《误杀》玩砸最后十分钟的情况下,这个对比就变得很明显了。之前有听到一种过审解题法,就是怎么去拍一个表现阶级或者说制度、体制的犯罪片呢……将它安排到一个国外的唐人街去就好了,具体到这个改编,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异地化的本土化吧,其实凡此类片,当成架空、科幻片或反乌托邦看待都没问题。
剧版唐探的导演,再加上第一集的肖央,尽管人设剧情变了,但依然不错,值得一看。
打俩星是我最后的仁慈!千万不要去电影院看啊!它不配!
围观群众从早看到晚,都不用干活吃饭的,可真闲。
为这个项目做了很多策划,很难下手给它打差评,它有缺点,但也有被观众放大的误区,从始至终,它就不是一部悬疑推理类影片,它主打的是影片中复杂的情感内核,因此如果把它当作一部推理电影来看,那么出发点就错了。
喜欢这个结尾:因为他们的光太弱了,只有在黑暗的地方才能看到。
唯一一次自己的评分和豆瓣出分偏差大。分两天看完的,还是觉得是个好电影。节奏很紧凑,也没烂尾,甚至彩蛋都很治愈。
原作已经不算优秀,但至少涉及到一点制度的漏洞。改编版则更简单粗暴,塑造出一种阶级对立,给你一个好人再给你一个恶人,挑动情绪。慢镜头抒情耍酷,从头到尾都透露着一股鸡贼的味道。延续了前作中架空背景的做法,把地点设定成国外,各种腔调混杂,却终究大都是华语,甚至电话区号都还是022,不和谐不搭调。
不是说原版就好,翻拍的就差。同样的内核不一样的故事,但这部明显比节奏拖沓结局阳光的《迫在眉睫》要好很多(虽然这好也只能是在虚构的国外的什么地方。)。
制造了有毒杀菌剂的企业和颁发安全认证的国家都认为自己没有责任,那么有错的只能是我,我才是那个杀人犯,我杀死了我的孩子和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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