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事研究吸血鬼的阿布荣西尤斯教授(Jack MacGowran 饰)为了猎杀恐怖的吸血恶魔,带着助手阿尔弗莱德(罗曼·波兰斯基 Roman Polanski 饰)来到位于东欧的特兰西瓦尼亚山区。师生二人下榻在雪山脚下的一所旅店,旅店内挂满了大蒜,尤其老板沙戈(Alfie Bass 饰)女儿莎拉(莎伦·塔特 Sharon Tate 饰)的房间更是隆重。教授见此情形颇为欣喜,意识到自己找对了地方;阿尔弗莱德则迷上了美丽动人的莎拉。某个夜晚,莎拉突然被来自山顶的吸血鬼科若洛克伯爵(Ferdy Mayne 饰)掳走,次日沙戈也被吸血而死。为了拯救美丽的女孩,师生二人冒死上山,闯进鬼影幢幢的阴森古堡……
导演罗曼·波兰斯基通过这部影片与莎伦•塔特陷入热恋,次年二人完婚,但怀孕中的莎伦不久便为曼森家族残忍地杀害。
金敏喜的亲和力和自成一派的氛围感,在每一部电影中都能恰到好处的演出自己的感觉。她的多面很神奇,但又有着女童般的纯真和可爱。书店女老板与演员老公两个画外人也必定有其情节所在。洪导用电影拍出真实感与小说家的想法相同,但借助演员说出一些不知是否是导演想说的话,这样不会过于明显吗?换作是我可能不会把个人想法如此直白地展露出来,也许会永远隐藏,也许不会讲述出来。
洪常秀说得对,他就是过分松弛。这电影也是同样,虽然我喜欢慢慢来,但继续这么拍下去,他没有任何突破。说起来是小说家的电影,我本来期待的是一个小说家第一次拿起摄影机拍电影,还就要去拍洪常秀呢,这样我会更感兴趣一点。某些镜头,还带着几分当年的苏联的味儿,还挺怀旧的。
对洪作品不感冒,但他好爱她,最后几分钟镜头里的她堪称爱意溢出银幕。每个导演/文青都该跟洪学谈恋爱。
洪完成了“小说家的电影”和自己的电影的同构。他的创新点一直隐藏在细节之中,但最后几分钟的戏中戏却大胆惊艳得足以让所有人都震惊。或许,他镜头下所记录的,越来越贴近自己了吧。对于那些高赞评论中的各种优点,可能我是没办法体会出的吧。
看到片尾金敏喜捧着白色小花出镜那种自由轻盈的状态 眼眶一下就湿润了 故事一定要有plot么?影片要有结构吗?基础都是人与人 真实的情感涌动能模糊一切边界
是不需要任何介质就能进入的,舍弃了视觉元素的表面构造之后,文本和结构也不再重要,从黑白到彩色再回到黑白暗合了现实和影像的冲击,都在一念之间。好久以前就在说,永远是爱人的镜头最能捕捉到好看的脸,印象里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温柔的洪,这注定是一部会被每个人赋予私人意义的电影,是我的冬日动物园了
爱情啊,真伟大,
“自由”的拍电影。是从这部看到洪常秀他的理念。从这部片子开始才看出,他为什么放弃摄影组和一切技术,回归亲手操作展现现实与电影的互文。当金敏喜和摄影背后的洪常秀互相说「我爱你」和金敏喜被风吹得不断眨眼还一直看着洪常秀的眼神,他两个在电影与现实两个时空重叠,此时,洪常秀的主题不再是一层不变地不断重复自己,他的生活或许有了新的进展。小女孩的设计可能是私人的(不能喝酒的金敏喜说要处理生活上的事),或许吧。
真的是小说家的电影,没有太多技巧,只有最真实,最朴素的记录,观察每个人物手上的小动作是我观看本片最有趣的地方!
电影最后的温柔爱意恨不得泄洪一般奔涌出屏幕,太美了在那样亲密的镜头下金敏喜实在太美了!而在小吉不遗余力调动地鼓励下,我破天荒地没有睡着看完全片
他们的对话效率很低,做事却很高效。镜头内流动着徐缓,镜头外充斥着爱意。
4.0。这是看过洪导导演在场感最强的一部了,以前的他更多展现是风趣的一面,即时享乐的样子,这一次是真正的浪漫。
李慧英和金敏喜在一起真的很像姬佬恋上直女。
我只想说,那些没有快进完整看完此片的柏林电影节的评审以及观众,真是让我佩服。一句话,电影不应该是这样子的。
今年下半年美国上映!在美国写影评的朋友欢迎跟我联系!
简单巧妙、轻盈舒服。无论再怎么做减法,对白依然是洪常秀最有魔力的部分,而他对「电影」本身越来越淡然,反而越来越让人喜欢。
—对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过于自然了反倒显得虚,依然不太能接受洪尚秀式尬聊,人物和环境脱离,就算掏心掏肺也让我觉得有所保留,无法接近。小说家的创作焦虑,因为把微小的事写得很夸张而产生自我怀疑,借由不断与一些认识或不认识的人相遇来倾诉,文本看不出亮点,所以电影到底需不需要情节呢?
7/10。黑白画面到最后的镜头所绽放的色彩,似乎象征着“江郎才尽”的小说家重新发现了生命的意义。诗人说故事要引人入胜,要有情节,小说家却不这么认为,仿佛是洪导的自白,或许生活就是这样。
看过的第十六部洪常秀电影,也是打的第一个五星,结尾黑白变彩色、打破第四堵墙也太秀了,感动得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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